| 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公司、自营进出口企业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审批(首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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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
1、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公司、自营进出口企业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审批(首次办理)
2、职能科室:加工贸易管理科
3、联系电话:2398235 |
申报资证 |
1、三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2、工商营业执照,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同上);
3、海关自理报关登记证明(同上);
4、办理加工贸易业务人员备案表(相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企业招牌、生产车间、仓库的照片);
6、加工产品制作流程图,生产加工能力证明;
7、银行开户证明;
8、企业对外签订的购销合同;
9、加工贸易合同如涉及加工产品深加工结转时需先申报,并出具有关资料;
10、EDI证书盘;
11、审批机关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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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受理→审批→发证 |
办事时限 |
3个工作日 |
监督制度 |
本局建立监督投诉制度,服务对象如果对上述服务承诺或认为办事人员有违法、违规、违诺行为的,可向本局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2398433。也可以向潮州市机关效能监督投诉中心投诉,投诉电话:2287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