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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申报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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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
1、企业申报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内销
2、职能科室:加工贸易管理科
3、联系电话:2398235 |
申报资证 |
1、企业申请报告(县、区企业须加盖外经部门意见);
2、原《加工贸易合同业务批准证》、《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和《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正本备查);
3、《海关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4、填报《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初审表》;(一式三份);
5、外商提供的有关该合同的证明材料;
6、审批机关认为必要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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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受理 →审核→上报 |
办事时限 |
3个工作日 |
监督制度 |
本局建立监督投诉制度,服务对象如果对上述服务承诺或认为办事人员有违法、违规、违诺行为的,可向本局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2398433。也可以向潮州市机关效能监督投诉中心投诉,投诉电话:2287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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