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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及贸易单据的出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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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
1、出口货物原产地证及贸易单据的出证认证
2、职能科室:贸促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2398116 |
申报资证 |
1、首次签证的企业报送下列资料:
(1)、交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权文件(三资企业提供批准证书,外贸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提供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2)、当年经工商局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填写《申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
2、日常签证的企业报送下列资料:
(1)、一般原产地证申请表;
(2)、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3)出口企业商业发票
(4)其他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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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申报→ 受理 →审核 → 出证 |
办事时限 |
1个工作日内 |
监督制度 |
本局建立监督投诉制度,服务对象如果对上述服务承诺或认为办事人员有违法、违规、违诺行为的,可向本局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2398433。也可以向潮州市机关效能监督投诉中心投诉,投诉电话:2287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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