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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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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
1、发放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2、职能科室:外商投资管理科
3、联系电话:2398236 |
申报资证 |
1、合资、合作项目的合同、章程(独资项目的章程);
2、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鼓励发展内外资项目确认申请表;
4、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情况说明表;
5、项目的进口设备清单(正本,盖审批机关印章);
6、项目批复文件和增资项目的批复文件;
7、新批增资项目的批复和此前最后一次增资审批机关批复(复印件);
8、核准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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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企业申请→县区初审→市核准→发放确认证书 |
办事时限 |
3个工作日 |
监督制度 |
本局建立监督投诉制度,服务对象如果对上述服务承诺或认为办事人员有违法、违规、违诺行为的,可向本局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2398433。也可以向潮州市机关效能监督投诉中心投诉,投诉电话:2287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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