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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五类企业"利用"四种资金"进口自用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明的审核
工作职能 1、外商投资"五类企业"利用"四种资金"进口自用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明的审核
2、职能科室:外商投资管理科
3、联系电话:2398236
申报资证 1、外商投资的"五类企业"进口自用设备、技术及配备件申请表;
2、县(区)外经贸部门(或外商投资企业)的请示;
3、申请企业利用投资总额以外的资金进口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的董事会决议;
4、申办企业自有资金的来源的有关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门提供);
5、申办企业进口自用设备、技术及配备件清单(正本,盖企业印章)
6、外商投资的鼓励类、允许类100%出口企业还需提交已发放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复印件);
7、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企业还需分别提交有效的先进技术企业或产品出口企业确认证书(复印件);
8、申办企业经批准设立和此前最后一次增资的批复、合同、章程(含补充合同、章程及批复)、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均为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办事程序 企业申报→局审核转报 →省外经贸厅审批
办事时限 3个工作日
监督制度   本局建立监督投诉制度,服务对象如果对上述服务承诺或认为办事人员有违法、违规、违诺行为的,可向本局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2398433。也可以向潮州市机关效能监督投诉中心投诉,投诉电话:228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