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按科室查询 > 外商投资管理科


外资企业申请进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核
工作职能 1、外资企业申请进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核
2、职能科室:外商投资管理科
3、联系电话:2398236
申报资证 1、企业申请进口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告、申请表;
2、企业批文、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验资报告;
3、与国外客户签订的有效进口合同原件;
4、企业对监管手段的说明及不得用于制毒、不得转卖的保证函;
5、加工装配合同、备案清单,协议书;
6、当地主管海关出具监管意见(或已进口原料海关手册复印件);
7、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首次申请时提供)。
办事程序 受理→市外经贸局初审→转报省外经贸厅审核→外经贸部审批→领取进口批文
办事时限 3个工作日(在市工作时限)
监督制度   本局建立监督投诉制度,服务对象如果对上述服务承诺或认为办事人员有违法、违规、违诺行为的,可向本局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2398433。也可以向潮州市机关效能监督投诉中心投诉,投诉电话:2287111。